
找孩子花的钱 人贩子要赔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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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发布,针对民法典施行以来审判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和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解释》自2024年9月27日起施行。
认定精神损害需综合脱离监护时间等因素
南都记者了解到,审判实践中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有多种情形,既有拐卖、拐骗儿童等刑事犯罪行为,也有“亲子错换”等民事行为,还有未达到刑事追诉年龄的未成年人实施的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的行为。
《解释》明确规定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的侵权责任。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介绍,《解释》明确支持赔偿监护人寻亲的合理费用。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监护人为寻亲往往花费较长时间和一定数额的金钱,产生财产损失。财产损失属于物质损失、直接损失,按照填补损害的基本原则,无论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监护人为寻亲花费的合理费用均应获赔偿,但赔偿范围如何确定,则存在一定争议。
上述负责人介绍,《解释》第1条规定“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监护人请求赔偿为恢复监护状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为增强财产损失范围认定弹性,又避免不当扩大损失范围,对“财产损失”作出“合理费用”的限定,同时使用了“等”之表述,给予法官一定的裁量权。
值得一提的是,在拐卖、拐骗犯罪中,如何认定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理论与实践中存在不同观点。
上述负责人介绍,有意见认为,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即构成严重精神损害。但这种意见对精神损害的认定标准失之过宽。民法典第1183条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体现了防止精神损害赔偿被滥用的立法精神。为严格确立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认定标准,《解释》第2条规定:“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父母子女关系或者其他近亲属关系受到严重损害的,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严重精神损害”。
“审判实践中,可综合脱离监护的时间、使近亲属出现精神疾患等因素作出认定。此条规定中的父母子女关系,不仅包括亲子关系,还包括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上述负责人称。
高空抛物物业承担与其过错相应补充责任
高空抛物伤人后,物业服务企业及加害者责任如何划分?在民法典高空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规定的基础上,《解释》对该责任作出进一步规定。
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介绍,实践中,对高空抛物相关条款的协调适用存在一些争议。较为突出的是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责任顺位、追偿问题。
对此,《解释》明确规定高空抛掷物、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具体侵权人是第一责任主体,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顺位在后的补充责任。上述负责人称,高空抛掷物、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由第三人实施,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依照民法典第1198条第2款的规定,应当由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审判实践中,高空抛掷物、坠落物致害的具体侵权人有时确实难以确定如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物业公司及可能加害者应如何担责?
上述负责人介绍,《解释》第25条对此予以了明确:第一,诉讼中无须等待具体侵权人查明;第二,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先于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责任。承担责任的范围应与其过错程度相适应;第三,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承担责任后,被侵权人仍有损害未得到填补的,被侵权人其余部分的损害,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适当补偿。《解释》同时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具体侵权人追偿。
采写:南都记者 刘嫚 返回,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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